1.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唐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736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33元。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起。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3.如何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应在5个工作日内代申请人向乡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严禁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隐瞒、藏匿和转移财产。
4.低保金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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