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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8:48     来源: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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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2021年唐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唐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现编写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唐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清单要求进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共在局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05条,其中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9条,计划规划1条,社会救助7条,预决算信息11条,行政事项31条,建议提案45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唐山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和答复形式,规范了答复内容,同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局官网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收费信息,确保法人、公民可以快捷的获取相关信息、提交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落实清理责任。一方面,对现行有效的以我局名义制定或牵头制定的涉及现有职能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宣布有效49件,失效33件,并将清理结果制发文件公布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报备。另一方面,配合市司法局对由我局负责实施的唐山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保留14件,废止3件。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运营更新管理,对民政领域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特别是疫情防控和执法信息实现了及时准确发布。2021年,通过网站共发布信息765条,其中包括民政资讯375条,政务公开105条,政民互动49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4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33条,其它民政领域信息159条。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将“唐山民政”服务号迁移到了“唐山民政发布”订阅号,提高了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增设了“民政风采”子菜单和学“习 ”路上、民政故事会、唐山地名故事、唐山民政新鲜事等专题,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展现了民政人爱民、为民的风采,在2021年共推送54次、发布117条信息。三是继续推广“唐山民政”微信小程序。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保证信息更新,在2021年共推送信息136条

(五)强化政务平台监督保障。一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对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摸清政务新媒体账号底数,按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我局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省办平台”和“国办平台”进行了备案;另一方面,每周按照政务公开办发布的政务平台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自查与整改,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做到发布及时、规范、无错误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33

4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业务面广,需根据工作变化及时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灵活多样,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因民政各项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在聚焦民生热点、丰富公开内容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新媒体监管和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回应,注重运用客观数据、图形图表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与水平。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呼应群众关切,围绕民政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殡葬等关系到民生实际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强各类规划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目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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