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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唐山市纪委派驻唐山市民政局纪检组
一、农村低保政策
1.2019年低保标准。2019年唐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824元。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起。
2.低保对象认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3.如何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村应在5个工作日内代申请人向乡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严禁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隐瞒、藏匿和转移财产。
4.低保金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1.供养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2.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通过实物或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发放照料护理费; 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障制度支付后仍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或其亲属办理。
3.审核审批程序。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乡镇政府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查上报材料,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通过乡镇政府告知申请人。特困供养人员死亡或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委会或供养机构应在30日内告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核准,终止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
4.供养形式。分散供养或集中供养。
三、临时救助政策
1.对象范围和类别。根据所遭遇的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主要包括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2.救助标准。急难型临时救助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支出型临时救助金=当年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需临时救助人口×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持续时间按月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审核审批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申请。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进行临时救助的分类审核审批。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无正当理由,不予救助。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我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66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风险点提示:
1.严查低保、特困申报审批环节优亲厚友以及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
2.整治农村低保中审批评议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严查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
4.清理低保、特困核查认定与审批环节自行设立、限制性条款过多、门槛过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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