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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财政局等《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6 09:21     来源: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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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唐山市民政局、财政局于2024年1226日印发《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唐民字〔2024〕31号)制定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主要依据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切实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冀民〔2024〕30号),要求各地市自2025年1月1日起上调两项补贴标准。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了《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唐民字〔2024〕31号)

二、主要依据

本文件主要依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冀民〔2024〕30号)要求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制定。

三、制定过程

经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商议后,联合印发《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唐民字〔2024〕31号)。

四、主要内容

(一)2025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缇调整为每人每月10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在省民政厅印发的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级与各市管县(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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