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1)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2)经过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
(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4)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规定;
(5)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主办单位:唐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315-28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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