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解读 > 内容

低保申请人家庭人员的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财产状况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其家庭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9-10-24 12:59     来源:唐山市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1)家庭金融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

(2)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居住面积2倍的;

(3)家庭成员拥有生活用车的(残疾人功能性代步机动车除外);

(4)其他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财产规定的。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