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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丢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0-24 13:00     来源: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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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证实行每户一证,只限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使用。

(2)如有遗失,需报告发证机关,声明作废。

(3)补发低保证只需携带持证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也可由乡村民政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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