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主办单位: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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