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属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民政局(社会事业管理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相关规定,我市自4月中旬起开展市属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范围
法人证书上成立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均须参加年检。
二、 年检时间
各社会组织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书面年检材料。年检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周五,报送地点:唐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市政府院6号楼西124、125房间)。
三、年检方式
鉴于目前线上年检系统不稳定,因此需现场提交年检材料,登录唐山市民政局网站(http://minzhengju.tangshan.gov.cn/)“通知公告”栏,点击“唐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在附件链接中下载《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年度检查报告书》。年检具体内容及提交的材料见年检须知(附件2、附件4)。
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工作人员将对年度检查报告书填报进行指导服务,联系电话:13785577399。其他业务咨询电话:2828375(社团)、2802751(社团)、2818919(民非)、 2818939(党建)。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根据组织部门规定,市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要全部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鼓励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支部,有正式党员但不足三名、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联合组建党支部。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2.加强协调配合。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督促社会组织参加年度检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上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准)。
3.做好工作衔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民政局(社会事业管理局、社会事业局)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年检组织开展好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党组织建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
附件: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 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报告书.docx
2.市属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唐山市市属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3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报告书.docx
4.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附件4 唐山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须知.doc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