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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06 10:46     来源: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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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唐民议字〔2021001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71建议答复

 

王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社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我市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一、 厘清职责清单,减轻基层负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36号)文件精神,201711月,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唐民通〔201786号)和《关于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唐民通〔201785号),按照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将社区工作分为承办事项、协办事项两类,明确具体职责,实行清单管理。制定了《居民委员会法定职责事项清单》《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和《居民证明类社区盖章项目准入目录》,确定居委会法定职责10项,居委会依法协助工作事项66项,居民证明类盖章项目24项。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明确三项要求:凡是拟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检查等项目交给社区的,除法律、法规或党章有明确规定应由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凡是市级各部门拟下沉到社区(村)的行政事务,要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据,未经批准的,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转嫁工作事项;凡是准予进入社区的行政事项,必须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确保责、权、利一致。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厘清社区居委会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权责边界,减轻社区行政工作负担,增强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

二、创新管理服务,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四社联动”机制。着眼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探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畅通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渠道,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四社联动”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协同发力的有益尝试与模式创新,已成为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二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培育面向社区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资源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引入专业社工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为社区减负增效。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唐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588人,持证社工专业人才1140人,社会工作岗位3095个,注册社工机构9家,志愿服务注册73.78万。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区社会组织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全市共有5799名社区工作人员、39069名楼门长、5744名网格员、7285名社区志愿者和2106名社区社会组织人员参与社区防控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区准入制度,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唐山市民政局

                                  2021426

 

 

领导签发王建利

联系人及电话郑钰  2822125

抄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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