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样申请低保?
答:凡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后,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时候,要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关系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授权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报的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住房等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如果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不但会被追回非法获得的低保金,还可能会被处以骗取金额的1-3倍罚款,甚至承担失信和法律责任。
经济状况核对后,收入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的,经公示无异议,就可以被确认为低保对象。这个过程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一般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
问:低保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委托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申请人填写)、河北省社会救助申请书、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