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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系列问答之社会救助问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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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定义务人符合什么情况可以被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答:(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该认定为什么?

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问:如何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答: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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