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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系列问答之社会事务问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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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土葬、火葬区?

答: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方,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政府划定。河北省民政厅于1996年下发了《关于划分暂缓火化区问题的批复》,对土葬和火葬区进行了划分。

问:火葬区内的公民死亡后如何规定?

答:除国家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均应实行火葬。死者遗体应当尽快火化。因患烈性传染病死亡的,死者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殡葬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遗体火化。因刑侦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遗体的,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问: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要哪些证明?

答: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要须持死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问: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需要哪些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须持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问:死者骨灰盒能否装棺木土葬?

答:禁止将骨灰盒装棺木再行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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