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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06 16:26:31

唐山市民政局

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31日至2023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市登记在册的经营性公墓,抽查比例为2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四、抽查内容

经营审批情况。主要包括公墓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是否纳入河北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土地、林地使用权证和营业执照等是否齐全;墓区环境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违规验收等。

)经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使用省厅统一的《经性公墓墓位租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否使用全省殡葬管理系统;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用地面积、违规占地、建售超面积墓位等;是否存在预售、炒买炒卖墓穴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以家族集中骨灰存放间整间出售情况;有无重大事故发生、群众有效投诉、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况;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公墓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完善;证件使用是否合规等。

)墓区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墓区整体规划是否科学,布局是否合理,绿化率是否达到50%以上基础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有无新建家族墓或宗族

)服务品质。主要包括是否按公墓管理规定和行业标准制定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各项收费是否明码标价,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程序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有无欺诈行为;是否对工作人员进行法规知识、业务政策、行风建设等方面培训等。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本次抽查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本次抽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督导,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与市双随机办协调、沟通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操作。

2.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或其他证明。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对象一表格”,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对象一表格”上如实记录。

3.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注意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等方式留存检查痕迹。

(三)工作程序

1.邀请相关人员到现场督导,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社会事务处、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双随机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制作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双随机检查人员。

4.双随机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5.公示检查结果。双随机检查人员自“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处通过“唐山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处室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抽检对象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相关处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咨询。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参加抽查的处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抽查对象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处室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唐山市民政局

2023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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