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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行政处罚决定(唐民罚简字〔2021〕1号至3号)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38:40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机关处罚决定日期
1唐民罚简字20211号唐山市嘉禾培训学校521302007434347078张克国未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警告唐山市民政局2021年10月11日
2唐民罚简字20212号唐山古冶巴克烧伤医院521302003084286286惠连旺未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警告唐山市民政局2021年10月11日
3唐民罚简字20213号唐山仁济医院52130200MJ0728199U周亚子未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警告唐山市民政局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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