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24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8160元提高到919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2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1060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952元。
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今年继1月1日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之后,海港开发区强化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外,我局将以民生保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千社助万户”关爱帮扶等一系列民生实事,多元持续发力,让民生改善的红利最大程度惠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