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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救助管理站多措并举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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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滦州市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多措并举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救助管理服务,扎实开展救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

强化街面巡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群体加大巡查力度,对火车站、汽车站、桥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医院、银行24小时自助取款机间、景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重点留置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在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困难群众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并及时护送至救助站,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强化救助帮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前购置衣物、棉被、食品、口罩等救助物资,全力保障受助对象物质需求。同时,通过“全国寻亲网”“今日头条”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寻亲信息和报请公安机关进行人像识别、DNA信息采集比对等工作,为受助人员打通寻亲道路,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早日回归家庭。

    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城区流浪人员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处置,切实提升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服务质量。

强化值班值守。细化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安排,认真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要求,救助热线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规范服务用语,对于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在节假日期间求助得到及时响应和救助。

2024年以来,滦州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主动求助人员37人次,护送外地流浪人员返乡3人,通过人脸识别、寻亲网等途径帮助2名流浪智障人员重返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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