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的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滦南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大力促进全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将年度检查和评估工作相结合。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参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将社会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情况列入年度检查和评估工作中,重点进行检查和评估,进一步保障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将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依法打击非法活动、查处违法活动,并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寻找问题线索,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同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发现线索及时联合会商,依法依规处置,把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将行业自律和培训宣传相结合。滦南县39家行业协会商会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发货服务功能、维护行业秩序、完善内部治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承诺,签署《行业信用自律承诺书》。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会议”,再次对防范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等进行重点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