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建立村级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工作,丰润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丰润区关于建立村(社区)特殊困难救助基金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建立村级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工作部署推进会议。
各乡镇(街道)成立本乡街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和村级救助基金专项小组,各村(社区)按照“有人干事、有资金保障、有救助机制、有监督管理”的“四有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情形、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的村(社区)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采取“四个一点”模式,全力推进我区村级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全覆盖”。
截至目前,丰润区548个村(社区)已全部成立村级特殊困难救助基金,累计筹集资金636.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