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份起全面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2022年的2280元/人/年提高至2640元/人/年,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2022年的3420元/人/年提高至3960元/人/年,增幅15.79%。 目前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今年1月份发放照料护理费1.30万元,惠及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50人。
为确保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精准发放,自去年起启动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每年一次复核评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评估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根据是否具备“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对全区特困人员逐一进行评估,对生活自理能力类别发生变化的及时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