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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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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民政局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曹妃甸区共有低保702户,975人,1-8月累计发放低保金429.53万元;现有特困人员122人,目前,城市散居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3860元/年,农村散居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2936元/年,持续保持省市一流水平。1-8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经费108.16万元,护理费10.52万元。临时救助572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2.12万元。确实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救助资金于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做好因疫情受困群众社会救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老年群体、困难群体重点人员精准科学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结合各场镇、街道对各类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建立1104名封控期间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工作台账,并按照“五包一”落实包联责任人和包联帮扶措施,对低保、特困对象走访5436人次,对7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落实照料护理人,全面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生活救助和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以来,882名城镇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696元,93名农村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67元;为5名城市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140元,117名农村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223元。

    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通过组织再走访、再摸排,开展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活动,重点排查易返贫致贫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等各项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我区已脱贫3户10人中,有1户符合低保政策享受低保待遇,每月领取低保金1460元;有1户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60元,年初参照低保户大学生领取了大学生补贴3000元;1户已稳定脱贫,在今年3月份退出低保。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按照省、市关于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区民政局、教育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六类人群纳入监测范围,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救助。目前低收入人口排查已经结束,八月底前系统录入完毕。

组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走访入户、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大大提高了政策文件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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