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民政局坚持“放”“管”结合,在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的情况下,在救助工作监管中坚持“四个结合”,盯紧社会救助工作各个重点环节,确保“放而不乱”,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一是通过抽查发现问题。对民政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内享受救助政策的家庭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二是通过审查比对发现问题。对市残联推送过来的申请“两补”佐证材料,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与市社保部门对接、并与其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与民政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核查发现问题。每年都选择一种特殊群体(如“单人保”家庭、刚性支出扣除家庭等)家庭情况开展调查。四是根据信访线索发现问题。对实名举保的涉及救助工作的信息均认真对待、及时安排调查。
坚持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及时将省核对中心反馈的拟救助对象的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大数据提供给乡镇(街道),要求进行落地查证,在大数据面前,部分申请救助对象主动撤回救助申请。对申请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经大数据比对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还要安排核查中心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核查,核查合格的家庭才能进入下一个审核确认环节。
坚持启内力与借外力相结合。一是发挥专干作用。开展经常性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充分发挥他们在政策明、情况熟、会使用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优势,鼓励他们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进行惩戒。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规定,在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发挥专业第三方作用。每年聘请专业第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对享受救助政策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待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惩治相结合。在配合乡村振兴、宣传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脱贫攻坚精神的同时,还立足自身职能加强救助政策宣传,既宣传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申报程序,还宣传“应退未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各种渠道发现的线索,积极查证,经查确属违规的,一律依法依规依政策进行处置,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