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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乐亭:多措并举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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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乐亭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宣传。乐亭县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民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村规民约工作。工作中,组织部、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政法委、文明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乡镇(街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推进。村(社区)通过广播、网络、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村(居)民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真正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摸清底数,公约上墙。乐亭县民政局对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派专人进镇入村,实地督导检查,每个镇乡抽查3个村,乐安街道15个社区全覆盖,通过“查、看、访、电话询问”等形式对未完成及制定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尤其对文本内容重复的村居,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通过督导检查,有效调动了全县村(居)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主动性,形成了党员干部、村(居)民人人出谋划策、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目前,乐亭473个行政村、15个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均已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要求制定(修订)完成,完成率100%,并且按照《意见要求》已全部公开上墙,上墙率100%。并实现乡镇和民政双备案。

三是优选典范,树立榜样。闫各庄镇陈渡口村高度重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邀请本村村民乐亭县作家陈士元老先生执笔,通过三部分内容深入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运用三字经形式编制前言,将移风易俗孝亲敬老等内容纳入其中,组织村民代表开展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使村规民约更加接地气。陈士元老先生3次来到县民政局,沟通村规民约工作,最终修订的顺口溜前言,读来朗朗上口,好记好懂而且贴近生活,通过自唱、自传、自教以达到自治的目的村民们纷纷赞不绝口。村规民约为陈渡口村百姓而编,并被市民政局选送到河北省民政厅,收录在《河北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00篇》书籍中。陈渡口村还将村规民约编成具有乐亭特色的乐亭大鼓书,在乐亭县民政局的协调下在陈渡口村演出2场次,派发宣传页300余份,在村民中广泛推广,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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