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提高火化率,滦州市民政局采取“四个强化”硬核措施,确保全市火化率直线提升。
一是强化氛围营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传单、挂标语、村广播和微信公众号、镇村干部上门讲解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实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从而形成群众自觉自愿改革土葬、实行火葬、丧事新办简办的殡葬改革工作氛围。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504个村每天循环播放深化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倡议书,出动宣传车300余台次
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建立死亡人口数据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死亡人口信息比对,防止出现应火化未火化现象。民政局、各镇(街)及辖区各村(居)明确专人负责死亡人口信息报送工作,辖区内人员死亡后12小时内逐级上报所属镇(街)和民政局,杜绝迟报、漏报。人社局、卫健局将统计的死亡人口统计表及个案信息,每月10日前推送给民政局,民政局负责筛查死亡人口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殡葬改革工作专项督导组和联合执法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专班推进,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各镇(街)设置辖区土葬治理网格,入户开展工作,讲明政策,疏导思想,阻止土葬,坚决做到不火化绝不收兵。专班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死亡即火化”,坚决不放过1例。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丧葬活动大操大办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如有瞒报、漏报的,按未火化处理并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镇(街)目标考核内容,逐级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发生土葬、未完成考核目标的落实扣发工资、补贴及约谈、问责等责任措施。目前,已分别扣发7名村党支部书记1个月工资和2名镇(街)分管领导1个月乡镇补贴,对3名镇长(主任)进行了约谈。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民政局成立专项督导组进行专项督查,市民政局分镇包片开展常态化督导,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督导检查各镇(街)殡葬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各单位在细枝末端进行整改完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责成当场改正,不能改正的,限期整改到位。注重对阶段性检查出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未落实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跟进整改,确保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