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民政信息网 | 无障碍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
  首页 民政资讯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  
民政资讯 > 县区动态
遵化市民政局 多措并举维护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打印本条】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遵化市民政局在履行救助工作兜底保障职能,全力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站在维护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按照“把紧入口、畅通出口、强化保障”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不再符合救助政策人员“应退进退”工作。

一、 把紧入口。该局通过压实3方面人员责任的方式,把紧救助对象入口。一是压实申请人个人责任。该局对每一个申请救助的家庭都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申请人必须签订授权书、承诺书的规定,不签授权书、承诺书的不得进入救助审核程序。一旦做出承诺,申请人就要对承诺的事项负责,今年以来,遵化市提交申请低保救助、特困救助的585户家庭中的201户家庭,因省厅核对中心反馈的信息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救助政策的信息,与申请救助人申报的信息存在较大差距,乡镇(街道)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申请救助人后,申请人主动兑现承诺,不再申请救助。二是压实乡镇(街道)经办人、调查人、审核人、批准人责任。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救助工作经办人、调查人、审核人、批准人在救助审核确认过程各环节必须认真负责,履行签字手续以示负责,相关行政文书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民办发〔2008〕2号)要求归档和保管,今年以来,已经有3户家庭虽然通过省厅核对中心反馈的大数据审核,但未能通过乡镇(街道)的入户调查、邻里访谈、信函索证,未列入救助范围。三是压实局核查中心核查人责任。该局明确要求局核查中心按照抽查不低于30%的要求对新增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详细记录,同时提出所抽查户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的意见并签字确认,按照相关规定归档和保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局通过把紧入口,为市财政节支资金100余万元。

二、畅通出口。该局通过5条措施,将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移出救助群体。一是通过常态化摸排发现线索。充分利用村(居)干部了解实际情况的特点,强化对村(居)享受救助政策家庭人口变动、收入变化等情况的排查,将家庭内有出嫁、死亡、参军入伍等情况的及时报请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核。今年以来,通过基层日常排查及时停止救助238人。二是通过上级反馈大数据发现线索。利用省民政厅核对中心反馈的享受救助家庭的全量信息,安排局核对中心、乡镇(街道)对相关线索,开展落地查证,查证属实的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停发手续,今年已经停发278 人。三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线索。利用群众来访、上级交办件获得的信息,及时交办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停止救助,今年以来已停发21人。四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发现线索。今年该局通过购买专业第三方公司服务的方式,对全市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12%的比例随机抽取700户开展了调查,发现其中41户65人存在疑似不符合救助问题,该局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相关乡镇(街道)通报并要求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救助政策的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停保手续,符合的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作出书面说明。经乡镇(街道)再次核查,其中37户55人停止享受救助政策。五是从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该局低保核查中心,充分利用对政策理解透彻、善于与群众交流获得实际情况的优势,通过随机进村入户抽查,发现不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36人,局社会救助科在审查残疾人“两项补贴”时,发现3户家庭中有3人存在疑似不再符合救助条件问题,全部妥善处理到位。今年以来,该局通过畅通出口,将309 个家庭中的631人清理出救助范围,初步统计为财政节支160多万元。

    三、强化保障。该局通过采取5方面措施,为救助对象“应退退”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广泛宣传该局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集日上发放救助政策明白纸、发动村干部利用农村大喇叭进行广播以及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救助政策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强化培训。该局对全市民政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唐山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其成为会干事的明白人。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该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形式,在全市民政工作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本市民政干部代某某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国法追究为例,教育民政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知敬畏、守规矩、不碰红线。四是依规操作。该局鉴于已将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的实际,及时制发了规范的行政文书模板,并就文书使用进行了指导,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及时进行公示、评议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违规必究。该局对经工作发现的已经死亡仍在享受救助金以及重复享受低保、特困救助金的9人,及时要求相关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缴,共追缴违规资金52986.3元;同时在全市民政系统会议上通报相关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实现了批评少数,警示教育多数的目的。


 
民政资讯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公共服务 | 设为主页 |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