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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荐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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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冀人社函〔2024〕241号)通知要求,经市级推荐,省厅初审,现将我市民政系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 唐山市儿童福利院

唐山市儿童福利院为唐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家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着全市18周岁以下丧失父母的孤儿、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的弃婴童,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收留抚养任务。近年来,该院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深化“亲情育孤”党建品牌,努力营造孤弃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唐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唐山市文明单位、唐山市A档基层党组织等。

该院率先在全省完成转型升级优化提质工作,全面落实儿童权益保障,让“幼有所育”更加坚实;坚持医疗康复齐发力,持续推进“明天计划”,与专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提升孤残儿童就医康复效果,让“病有所医”彰显成效,2022年8月被评定为“二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与多个专业机构和院校合作, 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提升儿童综合素养;加强教育保障,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组建小天使乐队,启动“阳光e学”培训项目,实现“有所教有所学”,适龄适学儿童入学率100%;做好安置服务,协调出台安置政策;加强安全管理,守护孤弃儿童平安健康成长。

(二)丰润区救助管理站

唐山市丰润区救助管理站是由丰润区民政部门主管的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集体人数3人,属社会救助领域。丰润区救助站致力于创新和完善“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着力塑树“温情救助·让爱回家”品牌,主动织牢温情救助网,全力拓展服务维度,打造困难群众的“避风港”,做强寻亲团聚的“中转站”,当好全域兜底的“守夜人”。利用“网格化+大数据”综合发力,整合公安、残联等部门资源,分类分策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近十年来,救助站足迹遍布11个省份,行程9万多公里,救助帮扶6760人次,护送返乡247人,抚育王杰事迹2021年7月被《光明日报》专题报道。

(三)曹妃甸区婚姻登记中心

曹妃甸区婚姻登记中心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便民水平,开展婚姻登记“通办”试点工作,自开展“通办”以来共办理异地业务701对;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建23人专业团队,对需要婚姻辅导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劝解。设立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军人、残障人士提供优先服务;推行“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实现线上预约、材料预审等功能。

深化婚俗改革,作为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区,承办了全市婚俗改革试点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建成全市首个婚俗文化馆,开展《文明婚俗·幸福相伴520集体颁证仪式》和《缘聚揽月湾·福满曹妃甸519户外集体颁证仪式》各类主题活动,拓展服务内涵,促进家庭和谐。在曹妃甸4A级景区揽月湾设立全市首家特色婚姻登记点,创新服务场景。

(四)玉田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玉田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在编3人。设有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侯登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室,配备5台具有身份证读卡、人脸采集比对、指纹采集比对、电子档案拍摄、电子签名等功能的一体化智能设备。

玉田县婚姻登记中心多年来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创新服务方式。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打造便民标杆。推行“一站式”服务,整合身份验证、材料提交、证件办理等环节,实现“一次办好”。开通跨区域办理通道,解决异地群众奔波难题,业务办理时限缩短60%。二是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助力社会和谐。成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聘请心理咨询师提供婚前教育、离婚冷静期干预等服务,累计辅导1089次,成功辅导710对家庭,成功率达到65%。三是创新婚俗改革,弘扬文明新风。将婚俗改革等内容印制成倡议书,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健康婚育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二、河北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刘亚明

刘亚明,男,汉族,河北唐山人,1977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唐山市救助管理站站长、一级主任科员。1998年2月至今在唐山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期间历任主任科员、副站长,2021年11月任救助管理站站长。刘亚明同志任职以来,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年均救助人员1000多人次,医疗救助或寻亲护送上百人次,擦亮了“亲情服务、温馨驿站”服务品牌,推动了救助管理工作全省领先、全国有位。

2021年度获全省民政系统“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唐山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2023年度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优胜个人、唐山市直工委“优化营商环境市直当先锋”主题调研三等奖;2024年度获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第九届唐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二)韩晓菊

韩晓菊,女,汉族,河北乐亭人,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乐亭县民政局副局长,分管养老服务工作。自2015年4月在乐亭县民政局工作至今。

做为养老服务事业的推动者和躬耕者,韩晓菊同志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细化引领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方面延伸,“小切口”实现了“大服务”。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引入社会资本近800万元,持续完善“一中心、多节点”养老服务体系,年服务老人能力达到1万人次;丰富特需养老服务项目,对2861名特殊困难的老人居家探访关爱,对46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4.97%,特需养老服务项目日益丰富;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着力打造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队伍,连续2年组织举办乐亭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县养老护理员85人通过省持证护理人员认证,1人获得养老护理职业比赛执裁资格,在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荣获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023年韩晓菊同志被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评为河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教练奖。

(三)刘莹

刘莹,女,汉族,河北唐山人,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唐山市路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和办公室工作。刘莹同志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在唐山市路北区防疫站、区卫生局、区委办、乔屯街道、区民政局等多个单位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工作,始终以服务人民,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在民政工作岗位上,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牢记新时代社会救助兜底线的重任,牢记把党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的神圣使命,获得了普遍好评。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在社会救助领域,积极推动救助政策落实,深入基层调研,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牵头建立了“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特殊困难群众救助事宜集中研判”等十余项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在区划地名工作中,牵头完成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著名等多项任务,规范地名管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注重团队协作,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闵超

闵超,男,汉族,河北迁安人,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6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迁安市民政局光荣院、慈善协会、民政局办公室工作,后任迁安市民政局第五福利院负责人,现任迁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该同志工作能力突出,始终立足于工作大局想问题,着眼于实际抓协调,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主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工作日常事务、各类会议、接待和紧急事件的协调统筹工作。

该同志善于在调查研究中挖掘深度信息,在业务工作中总结经验信息,积极报送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优质信息。“公公联合、一院两制”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迁安市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工作、迁安市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等工作先后被中国社会报、改革内参等媒体刊发报道,有力提升了迁安民政工作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

该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对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完成了上级各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展现出良好出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在他的带领下,办公室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单位各部门的高度认可。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获得二等功1次,记功2次,政府嘉奖10次。

(五)伍雪梅

伍雪梅,女,汉族,河北滦南人,1974年3月出生,群众,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滦南县民政局局长。2005年5月至今在滦南县民政局工作。

自到民政局工作以来,伍雪梅同志始终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她牢记职责,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常态化救助帮扶,带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时跟进排查。她创新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目前我县已基本建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成为全省20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试点之一。她主动作为,彰显责任担当,积极到省级单位对接汇报工作,争取各类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县民生项目建设。

三、河北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赵俊杰,男,汉族,山东枣庄人,1977年8月出生,民建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13年8月至今在唐山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指导中心工作。他数年如一日,始终致力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始终将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坚持不懈做好救助核查、社会救助基金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相关工作,坚持不懈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切实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他不断加强对县级核查机构线上线下核查业务的指导,全市核查工作多次在全省核对系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典型经验材料被推荐到民政部。2020年驻扎省厅协调联络、集中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会救助基金会全覆盖,市民政局获得省厅通报表彰和时任市委书记张古江批示肯定。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筹集资金、救助支出等各项指标均在全省排名第一,多次在全省基金会系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工作多次获得省、市领导高度评价和肯定。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2023年被省社会救助基金会评为优秀单位。每年开展理论研究,2013年重点课题、2021年自选课题在省厅理论研究评选活动获奖。 

四、公示时间

2025423日至428

五、联系方式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局机关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2802589  2823035  

 

   

                         唐山市民政局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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