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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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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唐山冠达冰上运动俱乐部、唐山扬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度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唐山奥博跆拳道运动俱乐部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唐山冠达冰上运动俱乐部、唐山杨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唐山奥博跆拳道运动俱乐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通过当面或邮寄的方式送达,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山冠达冰上运动俱乐部、唐山扬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唐山奥博跆拳道运动俱乐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意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唐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处罚机关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5号6号楼230房间

联系电话:28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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