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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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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市司法局: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数据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检查工作

2020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结合省厅抽查事项调整,更新完善了“两库一单”,为提高随机抽查靶向性打好基础。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及抽查方案,按照时间结点完成了对市级养老机构、市级社会组织、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工作,共检查31家单位(其中市级养老机构3家、市级社会组织27家、经营性公墓1家),达到清单内容全覆盖的检查要求。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为加强民政执法工作,我局于2019年12月成立了唐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区划地名、殡葬及养老机构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工作。

为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借鉴宁波、徐州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唐山市民政行政执法规程(试行)》《唐山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办法(试行)》《唐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规定(试行)》以及《唐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等5个制度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0年,结合市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情况,对25家违反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13家,撤销登记25家。

    二、数据分析

(一)行政检查工作

一是扩大行政检查范围。2020年将市级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公墓纳入了行政检查范围,较2018年行政检查范围有所扩大。二是探索开展民政内部联合抽查。充分利用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成立契机,将执法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相结合,立足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切实减轻行政相对人检查负担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行政督导检查与民政政策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年检、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契机做好民政政策的宣传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会议制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行业协会商会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能力2020年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较2019年(59件)有所下降,下降率52%。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我局行政执法主要集中于社会组织领域,养老、殡葬等领域多为专项检查,行政执法较少,存在监管不严、执法较弱等问题。下一步,随着民政执法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整合壮大执法队伍,推进民政综合执法,加强各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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