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唐山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专班第一次专题研讨会。
会上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借鉴吸取了外省、市有关地名法规经验;重点梳理了多年来我市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法规方面缺失问题及修订建议;研究通过了《条例修订工作方案》和《条例修订工作调研方案》。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将此项工作列入2025年民政重点工作,工作专班要按照市人大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问题梳理、建议收集,在深入调研、研讨、论证基础上,起草修订出既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又适合我市实际情况,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社会委、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就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民政局副局长乔沈军,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人大社会委、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地名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