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民政信息网 | 无障碍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
  首页 民政资讯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  
民政资讯 > 民政要闻
唐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和“清明节”期间禁烧冥纸冥币督导检查
               
打印本条】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要求,确保全市民政领域“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稳定,进一步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城市环境,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唐山市民政局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和“清明节”期间禁烧冥纸冥币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3月21日至4月14日期间,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全市民政领域的春季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禁烧冥纸冥币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督导检查内容全覆盖、无漏项;要加强与督导县(市区)的联系沟通,针对督导检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指导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做与督导检查无关的事情,减少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民政资讯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公共服务 | 设为主页 |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