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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举办党的十九大以来重点工作成果展示之民政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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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9:30,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党的十九大以来重点工作成果展示唐山市民政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唐山互联网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12家媒体参加发布会,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建利出席发布会并向各媒体介绍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一、聚焦特殊群体,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5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6.3亿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十九大以来,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1.3亿元,救助供养城乡特困人员12.8万人次。三是临时救助方面。建立临时救助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党的十九大以来,累计救助5.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999.37万元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16家,累计筹集社会捐赠资金571.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84人次、132.85万元。组织下沉社区的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工和志愿者,救助困难群众6618人,支出资金175万元;救助因疫因灾和无法外出务工、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6865人,支出资金184.86万元。四是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全市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创制“六有一助”未保站点建设模式,建成未保站112个、未保点911个,形成了“两中心一站一点”四级联动的未保格局。培训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辅导员6400余人。五是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累计发放补贴2.71亿元,年均惠及残疾人约9.45万人。自2021年4月22日起,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加强唐山市截瘫疗养院的保护利用,经省人大批准,《唐山市截瘫疗养院保护利用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六是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43人次,护送返乡546人次,医疗救助355人次,安置30人,为178名长期滞留人员核查出身份并护送返乡。始终保持救助区无异味,救助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二、聚焦老有所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组织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成立了唐山市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发展。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全面推进养老福利体系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有力。全市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19.78万余人,年补贴资金约1.27亿元,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护理补贴老年人3968人。

二是养老设施建设更加完善。2018年起,连续五年将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列入民心工程项目,全市建成750㎡以上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4家,实现城市街道全覆盖;建成日间照料服务站(点)755个,实现社区全覆盖;建成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4个,覆盖50%以上的乡镇。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679户,提前完成省达任务,完成率100.6%。扎实推进社区日间照料站点信息化,所有站点全部接入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云监管。

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2018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732万元,在创新运营机制、加强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滦南县探索“四个一点”建设农村养老小食堂的做法,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入选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今年,我市又争取到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989万元,将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626张,为不低于7253人次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机构养老持续规范。认真落实关于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会同市审批局将登记备案权限下放至县区,破除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培育全市养老机构359家(其中公办64家、社会办295家)、拥有床位3.54万张。

五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速。2017年起,全市启动了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持续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全面打造唐山居家养老服务特色品牌

三、聚焦基层治理,推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圆满完成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十一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97.4%的基础上,全部落实100%换届、100%“一肩挑”。二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务监督内容、程序和考评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履行机制,全市所有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六位一体”社区治理改革创新。全市“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构建率达到100%,社区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四是扎实推进行政区划工作。先后完成撤销滦县设立滦州市,开平区、路北区等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完成路北区果园乡等21个乡撤乡设镇工作。五是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953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5622个,平均每个城市社区达到10.1个、每个农村社区达到5.2个。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注册志愿服务团体6711个、志愿者157.45万人。

四、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全市婚姻登记处(中心)均实现了自动化和网络化全覆盖,婚姻登记、录入合格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60%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级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现结婚登记“市内通办”。

二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市建成各类安葬(放)设施4963个,殡仪馆11个,公益性公墓88个、经营性公墓1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4661个、公益性骨灰堂180个,回民公墓11处。全市年火化量约4.6万具,火化率达到90%以上,排在全省前列。对我市户籍城乡居民等六类群体减免遗体接运等五项基本服务费用,累计减免9874万元。我市14个县级行政区域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100%。累计举办海葬活动22次,3450多具骨灰洒海,海葬参与人数及骨灰数量全省领先。市县两级投入3000多万元,对殡仪馆火化(焚烧)炉进行环保改造,全部达标。滦南县作为我市唯一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县,2019年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6.92亿元,筹集市本级公益金1.86亿元,全部用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投资3500万元建成福彩综合服务中心。全市社工专业人才达到1.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4%;持证社工达到2119人,占0.27%,两项指标处全省前列,社工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社工机构达到55家,社工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得到提升。

下一步,唐山市民政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真抓实干、奋勇前行,推动唐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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