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力,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激发社会组织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持正确发展方向。按照省社会组织党委、市委两新工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我局印发了《2022年唐山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县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攻坚行动,重点加强对县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力度,全市共有应建党组织的县级社会组织2547家,成立党组织500个,1704家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了2547家社会组织,覆盖率100%。
二是完善孵化基地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市县两级均建成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覆盖率100%。在此基础上,正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设施、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按照“五有三统一”原则(有场地设施、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办公设备、有工作机制;统一标识、统一职责、统一制度),各县区每个乡街至少建立一个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和服务工作,全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5622个,平均每个城市社区达到10.1个(744个城市社区建有社会组织7527个),每个农村社区达到5.2个(5379个农村社区建有社会组织28095个)。
三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积极与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工作对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类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有序发展。以创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6月份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探索将社会组织人员纳入网格员管理,打造“社会组织+网格”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引导市级社会组织参与“千社助万户”专项帮扶行动。目前,市县两级共有317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12个,对接重病重残低保对象642户,投入资金324.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