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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政局妥善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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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疫情期间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唐山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疫情期间妥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妥善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落实主动发现机制,通过电话、微信、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等方式,结合社区疫情监测排查,重点关注、及时掌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状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各级救助热线功能,保持社会救助热线畅通,确保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疫情防控期间,可将低保、特困、孤儿等社会救助确认权临时下放至乡镇(街道);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简化审核确认程序,主要依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行核查,确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不入户调查;对已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家庭和人员,暂停复核和动态调整退出工作。

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可根据疫情防控持续时间和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程度,视情为救助对象提前发放社会救助补助金,疫情比较严重的,可适当增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依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一是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照料服务人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特别是因照料服务人或家庭成员隔离对子女亲属参加抗击疫情或接受隔离治疗,导致独居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二是依托12345等服务热线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三级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遇困未成年人情况受理和响应求助需求。三是及时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强化民政与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救助机制,加大集中救助和街面巡查力度,实现救助管理无缝隙、全覆盖。四是加强对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对亲属、监护人被隔离等原因造成生活无法自理的,第一时间帮助协调解决其照护服务事宜,通过社区服务、邻里照护等方式,确定照护服务人。对重度残疾人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包联责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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