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唐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接到匿名群众举报:“唐山蓝天救援队”(友谊路长宁道交叉口原汇旺行商贸院内)未经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经前期调查“唐山蓝天救援队”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相关注册信息。
6月10日,唐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会同路北区民政局按照举报地址进行实地调查,通过与院内商户、群众了解及与“唐山蓝天救援队”负责人电话沟通,确认“唐山蓝天救援队”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路北民政局办理。“唐山市蓝天救援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不允许其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相关活动。截至7月1日,路北区民政局已将该机构劝散并对其相关标识进行了现场摘除。目前,该救援队正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下一步,唐山市民政局将拓宽举报渠道,加强排查。对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打掉一个,警示一批”,全面铲除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