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上级工作要求和我局职能分工,下发了《唐山市民政局关于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对象,采集录入和移出程序,建立了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求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市信用平台和民政局官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将13家被给予警告处罚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将12家被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化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共创、共享共用、互利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