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河北省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开展了以“聚焦特殊困难群体 关爱因病致困群众”为主题的救急难活动,发动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基金会积极行动,对全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保户中患大病的困难群众进行资金救助。
据介绍,此次救助主要针对2021年以来经过各项救助(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1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救助标准按照自付费用额度分三档给予救助,分别发放2000元、4000元、10000元的救助金。救助资金由市、县两级救助基金会按5∶5的比例进行配套保障。目前,已救助91人,发放救助金46.4万元。(赵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