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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有效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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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资助在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防止返贫致贫,一年来,河北省唐山市完成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登记工作,出台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和资金支出办法,并启动救助工作,发挥了社会救助基金会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快速筹备

唐山市民政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反复与县(市、区)党政负责人、民政局局长协调沟通,强化对县(市、区)督促指导,加快筹备进度。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快速开设临时账户,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财政初创引导资金7700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筹备组认真研究省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指导意见,快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印发唐山市《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为全市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提供操作依据。

市民政局协调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办公用房,成立联合党支部,填写市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登记需要的各种相关表格,准备相关人员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备案,整理编制卷宗报省民政厅初审把关,并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县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登记材料,确保所有上报材料标准规范。

为确保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能顺利通过审批,市民政局指派专人赴省厅驻点对接,专门负责办理社会救助基金会登记成立审批手续。引导各县(市、区)相关同志到达省厅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提交材料,少走了弯路、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登记社会救助基金会16家。

建章立制

为尽快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会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作用,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后,积极探索,制定印发《唐山市社会救助基金会资金支出办法》,从救助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救助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分档,为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南。

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快速刻制基金会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在慈善中国网站上传信息,为尽快正常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向省财政厅申领捐赠票据,到本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及时完成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依法依规推进基金会日常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将部分资金转入定期存款,稳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制定秘书处办公、财务管理、印章使用等7项日常管理制度,指导县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制定规章制度,确定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建立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工作微信群,编制全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系统通讯录,加强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沟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进展情况周报表和月报表制度,按周进行重点救助数据统计,按月进行全面救助数据统计。

积极救助

各县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后,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立即要求县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细化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宣传救助政策,开始接受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此后,通过典型示范、下发通报、政策指导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县级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工作的督导。市本级社会救助基金会理事长带领相关人员,深入特殊困难群众家庭走访,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县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坚持全面排查、与相关部门对接的主动发现方式与自主申请方式相结合,积极开展救助。全市各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以来,累计筹集社会捐赠资金500万元,累计救助特殊困难群众120户、146人,发放救助基金68.18万元。(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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