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民政信息网 | 无障碍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
  首页 民政资讯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 留言回复
群众咨询:哪些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打印本条】 【关闭窗口

受理时间:2024-5-16

问题描述:哪些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答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民政资讯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公共服务 | 设为主页 |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