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3-10-18
问题描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如何处理?
答复:收养登记机关应当于办理前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