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基金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指导意见》、我市《关于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基金会的指导下,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安全底线。
一、发挥基金效用。全市各社会救助基金会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基金在社会保障救助兜底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方式,扩大善款规模。深入开展排查,积极与扶贫、医保等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坚持精准施救、应救尽救。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切实发挥基金会在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的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为依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议决策、财务管理、信息公开、重大事项报告等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的理事会议,认真落实基金会内部机构办公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基金会秘书处办公会议。认真准备材料,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做好年检年报工作。及时将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交监管部门备案。认真做好基金会数据统计工作,及时填报周、季、月报表。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按要求及时完成基金会税务登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及基金会年报工作,确保基金会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资金监管,稳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高效。
四、积极组织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基金会工作总结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开展基金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从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印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金会政策和设立宗旨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关心支持基金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开展调研。市基金会将于下半年,深入基层开展全市基金会工作调研。指导各县级基金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如条件具备,市基金会将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到工作成效显著的县级基金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社会救助基金会工作水平全面提升。